随着“环保风暴”一次比一次刮得猛烈,极个别地方也出现了对环境治理的“力不从心”。
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在召开例行发布会上通报称,近期,发现有7地9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监测站点(国控站点)受到了喷淋干扰,已经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近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环境部将从四个方面确保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从立法层面强化法规建设构建各类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体系,强化环境监测违法行为的处罚,争取能够以国务院条例的形式尽快发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环境监测活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以及启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
实际上,自十八大以来,政府对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格外重视。从2015年开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出台。
除此之外,中央和地方在监测领域的投资也是巨大的。前两年,仅大气监测体系投资高达4.36亿元,建成了空气质量监测网。
然而,在当前环保高压态势之下,一些地方依然“顶风作案”。据生态环境部负责人介绍,江西省新余市飞宇、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水厂两个国控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点采样平台及周边环境受到喷淋干扰,现已发函责成地方严肃查处。
经调查,新余市飞宇国控站点受到喷淋干扰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因考核压力大,安排雾炮车在国控站点附近开展喷雾作业。管委会主要领导向新余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查,对管理人员行政记过处分及对当值雾炮车司机予以辞退处理。
再比如,前一段时间,宁夏石嘴山环保局大楼变“冰雕”的新闻在互联网上被大肆传播。事后,该地相关部门通报:“大武口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利用喷雾抑尘车,对市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墙体和楼顶进行喷雾清晰,现场作业时,连续对武大口区黄河东街国家环境监测网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所在的办公楼墙体进行喷雾清晰,喷雾直接影响了监测设备采样口周围局部环境,干扰了空气质量监测活动正常进行。”
据了解,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已将“冰雕大楼”事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地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触碰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红线。
近些年来,像这样五花八门有意的或无意干扰、篡改以及数据造假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在越来越严的环保法规制度下,为何还屡屡出现此类事件呢?一连串的问题不得不促使我们思考。
首先,此类事件之所以频频发生,源自个别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部分人员或企业员工受到利益驱使、或在他人的授意下进行违法行为。从这些案例来看,体现了违法者们的法制观念淡薄以及扭曲的政绩观所造成的,为了环境考核过关,不惜挑战环保法规的权威。
其次,对造假、篡改或干扰者的处罚力度小。事发后,地方政府往往只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作检查或罚款等措施。发生此类事件,如果政府部门对违法者加大力度惩罚(不仅仅是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必要时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那么,将会对那些“潜在”的违法者一个震慑和警示。
最后,环境问题事关公共利益,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监管层在狠抓健全环境治理体系的同时,还应在适当的情况下,启动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因为,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加强对地方党政领导尽职的督政,就是推进环境保护的根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