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江苏、浙江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函》,支持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建设工作,文件中对建设集聚区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规定所在地政府承担具体建设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细化具体步骤、工作计划等。
自2015年起,嘉兴市质监局积极参与集聚区建设,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方案,配合建立集聚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协调杭州、宁波、绍兴四地分别成立集聚区领导小组,并加快配合制定集聚区建设规划、政策制定、招商引资等工作。2017年,四地市政府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联合共建国家环杭州湾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请示》,并经批准后,由省政府向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获支持筹建后,嘉兴市质监局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集聚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参与单位,明确联席会议职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二、创建嘉兴园区建设发展工作机构。建立嘉兴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综合协调工作组,由市质监局牵头,确定综合协调工作组组成;园区建设工作组,由嘉兴科技城牵头,确定核心区建设工作组组成。
三、推动嘉兴园区建设工作制度化。推动建立工作简报制度。定期编制格式化的工作简报,包括综述、工作推进情况、招商引资情况、政策要点等。执行每季例会制度。嘉兴园区建设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研究嘉兴园区建设情况,确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四、完善嘉兴园区建设相关政策。一是梳理全市层面现有政策。汇编全市层面关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的现行政策,包括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嘉兴科技城出台的政策,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嘉兴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二是向省级层面争取新政策。积极向省级层面争取相关政策,为集聚区建设提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