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版 | 注意,这些认证要求变更啦 发布时间:2020-10-20

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多则通知,涉及防爆电气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低压静止无功发生装置依据标准换版,及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等内容,详情如下:

关于防爆电气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近期对CQC-C2301-2019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防爆电气》中防爆电机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一、 主要修订内容1. 修改表1-1中防爆电机的中心高/功率段划分;2. 修改表6-1中防爆电机的工厂界定码;3. 修改附录A单元划分原则中防爆电机的相关内容;4. 修改附录B送样原则中防爆电机的相关内容。二、 实施要求本次细则仅修订了防爆电机的相关内容,不涉及其他产品通用部分的内容。本次细则修订不涉及已颁发CCC认证证书的转换工作。本细则自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如有疑问请与产品认证四部工程师联系(010-83886463/83886099)。

关于低压静止无功发生装置依据标准换版的通知

相关认证企业:低压静止无功发生装置认证(项目小类号:020018) 依据标准DL/T 1216-2013《配电网静止同步补偿装置技术规范》换版为DL/T 1216-2019 《低压静止无功发生装置技术规范》。为此,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修订了CQC13-461295-2014《配电网静止同步补偿装置认证规则》,修订后规则为CQC13-461295-2020《低压静止无功发生装置认证规则》,要求如下:一、 规则主要修订内容1. 规则名称由“配电网静止同步补偿装置认证规则”更改为“低压静止无功发生装置认证规则”;2. 适用范围由“并联连接于频率50Hz,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中,用于改善配电网功率因数及电能质量的配电网静止同步补偿装置”更改为“额定电压1kV及以下的静止无功发生装置”;3. 删除1kV以上认证规则内容;4. 认证依据标准修订为DL/T 1216-2019 《低压静止无功发生装置技术规范》。    二、 实施要求自2020年9月22日起,CQC开始使用新版规则受理该产品的认证申请,企业可以通过CQC网站提交认证申请;对于已发证书持证人即日起登陆CQC认证系统申请标准换版,依据新版标准的确认后颁发新版标准的认证证书,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21年12月3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受理工程师电话:010-83886564010-83886526

关于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和电信终端设备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CQC-C0801-201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音视频设备》、CQC-C0901-201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信息技术设备》和CQC-C1601-2016《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 电信终端设备》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及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主要修订内容:(一)CQC-C0801-2016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各种广播波段的调谐接收机、收音机、监视器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将本细则中对应章节进行更新。(二)CQC-C0901-2016依据市场监管总局与国家认监委2018年第29号联合公告,复印机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将本细则中对应章节进行更新。(三)CQC-C1601-20161.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固定电话终端及电话机附加装置、集团电话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将本细则中对应章节进行更新。并且不再将YD/T993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2. 依据国家认监委2020年第20号公告,增加YD/T2583.18作为5G移动用户终端CCC认证依据的电磁兼容标准。

  二、 实施要求:本次细则修订涉及5个小类原CCC目录产品被调出目录,CQC将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详见《关于部分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涉及认证证书的处理及相关业务调整的通知》和《关于对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44号公告中产品开展CQC认证的通知》。5G移动用户终端应按照《关于5G移动用户终端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公告》要求实施CCC认证。自本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可按照新版实施细则申请认证,如有疑问可以与产品一部工程师联系。


[ 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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