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征集2021年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意见建议 发布时间:2020-11-11

日前,国家标准委秘书处发布了《关于征求2021年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意见建议的通知》。


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办公厅(室),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立项工作的指导,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现启动《2021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起草工作。本着公开透明、共同参与的原则,现就2021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结合党中央、国务院战略规划和重点工作部署,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以及本领域重点工作任务,提出2021年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重点领域立项和管理工作意见建议。重点领域建议包括纳入的重点领域内容和依据,内容应简明扼要,原则上不涉及具体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

请于2020年11月15日前,反馈到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联系人:程瑾瑞 010-82260708

            申景丽 010-82262599 

邮箱:chengjr@ncse.ac.cn

传真:010-82260667 

附件:2021年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意见建议反馈信息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11月6日

来源:中国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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