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以上两人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具有典型性,现向行业公布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望广大从业人员严守行业自律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杜绝侥幸心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关于通报喜晓黎、戴建斌资格处置情况核查结果的通知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021年1月29日《 关于对钟狄阳等6名认证人员注册资格处置的通知》(中认协综〔2021〕5号) 中撤销了喜晓黎所有领域注册审核员资格;2021年4月7日《关于撤销贝旭东等16名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通知》(中认协综〔2021〕10号)撤销了戴建斌所有领域注册审核员资格,喜晓黎、戴建斌不服处理决定向协会提出申诉。协会按照申投诉工作程序,组织申投诉工作委员会进行研究,决定对原资格处置涉及的情况予以重新调查。经核查和慎重研究, 依据协会认证人员资格处置相关规定,决定维持对以上两人的撤销所有领域注册资格的处理决定,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喜晓黎主要违规事实
《关于对钟狄阳等6名认证人员注册资格处置的通知》(中认协综〔2021〕5号)中撤销了喜晓黎所有领域注册审核员资格,喜晓黎不服处理结果提出申诉,其申诉理由主要是“不知道张翼鹏的违规行为”,“审核组长与其他审核员的权利义务是同等的, 均只对自己的审核行为负责,而不是对全组的审核行为负责”,“组长无法对其他审核员的过错承担担保责任”。
经核查:根据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2020年9月3日的现场笔录显示:“福建××××有限公司EMS/OHSMS初次认证二阶段审核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08:00到2020年4月1日17:00,喜晓黎为审核组组长,张翼鹏为组员。张翼鹏在3天的审核期间,第一天上午的首次会议和最后一天下午末次会议到审核现场拍个照,然后返回自己的专职单位上班,中午休息时再回审核现场补做记录。”张翼鹏的上述行为属于未实际参加现场审核的违规行为。
从福建××××有限公司2020年QES初次二阶段审核计划显示,2020年3月31日,审核组长喜晓黎与审核员张翼鹏在审核期间,现场审核时间相同,且需要共同对位于300公里外的项目组施工现场审核,不存在张翼鹏长时间离开审核现场而组长不知情的可能。
张翼鹏主要承担OHSMS专业审核任务,根据笔录,张翼鹏的上述行为属于未实际参加现场审核,且审核记录未体现现场实际情况,属虚假认证,喜晓黎作为审核组长,对于OHSMS虚假认证的问题应承担责任。
综上,喜晓黎的违规事实主要是:组长喜晓黎对于组内成员张翼鹏未实际参加现场审核,审核组在组员缺位的情况下出具虚假认证结论的违规事实负有直接责任。根据《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5版)》“4.3.11)出具的认证及相关工作记录、报告等失实,或违反规定程序从事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所有领域注册资格”,协会决定维持原处置决定,撤销喜晓黎所有领域注册资格。
二、戴建斌主要违规事实
《关于撤销贝旭东等16名认证人员注册资格的通知》(中认协综〔2021〕10号)撤销了戴建斌所有领域注册审核员资格,戴建斌不服处理结果提出申诉,其申诉理由主要是“2020年11月6日提交的‘关于温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ISO9001.ISO14001.ISO18001审核情况说明’不是其本人提交”,“戴建斌未收到机构派出的温州××物业有限公司审核任务,也未参加审核”。
经核查:在对中检卓越国际认证(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检卓越”)2019年8月29日至9月2日温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证(以下简称“温州××物业”)调查过程中,该组审核员伪造记录、虚假审核证据清楚,并关联出戴建斌的有关违规事实。
2020年11月3日,协会通过戴建斌在认证人员注册与管理系统V3.0中预留的邮箱发送《违规行为告知通知》启动书面质证过程,11月6日,戴建斌在反馈期限内提交了带有本人签字的《关于温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审核情况说明》,表述其参加温州××物业一、二阶段审核的情况并附上了住宿票据等相关材料。11月10日,协会结合认监委移交的直接证据和同组人员间接证据,完成证据认定,向其本人发放《拟撤销注册资格决定通知》。但在2021年1月17日,戴建斌接到拟撤销通知后,再次提交的《关于戴建斌拟处置注册资格告知通知情况的如实反馈》,却附上其在专职工作单位2019年8月考勤记录,考勤记录显示戴建斌2019年8月全月都在其专职单位上班,并未实际参加温州××物业一、二阶段的审核活动,并在此次反馈中解释首次反馈虽是本人签署,但内容并不是本人真实意愿表达。两次反馈信息完全不一样。
戴建斌的违规事实主要是:戴建斌本人在协会发起调查过程中提交的两次反馈材料所述内容严重不符,对抗调查,违背《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认证人员注册准则行为规范的诚实信用要求;
戴建斌实际未参加温州××物业一、二阶段的审核活动,而其本人签字的第一次反馈材料中却声称自己参加了该次审核活动,其行为属于“被冒用人知情不报(默许或有意配合)”。
根据《注册认证人员资格处置规则(第5版)》“4.3.13)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相关工作或签署相关文件,或未实际参与相关工作而编造现场记录、报告或签署相关文件,撤销所有领域注册资格;被冒用人知情不报(默许或有意配合)的,撤销所有领域注册资格”,“4.3.19) 其他违反CCAA认证人员注册规范类文件中人员行为要求,认证基本规则,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撤销所有领域注册资格”,协会决定维持原处置决定,撤销戴建斌所有领域注册资格。
因以上两人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具有典型性,现向行业公布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望广大从业人员严守行业自律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杜绝侥幸心理,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2021年11月25日
[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