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这些企业国抽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1-12-03

[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共抽查了589家企业生产的594批次产品,对588家企业生产的59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6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5%。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家用燃气用具和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589家企业生产的594批次产品,对588家企业生产的59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6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5%。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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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抽查了589家企业生产的594批次产品,涉及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燃气灶、燃气采暖热水炉等3种家用燃气用具产品和防爆灯具、防爆电机、防爆电器等3种防爆电气产品。其中2批次防爆电气产品涉嫌无证无照生产,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共对588家企业生产的592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6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5%。

抽查结果分析

       家用燃气用具抽查结果分析:本次抽查共对431家企业生产的435批次家用燃气用具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3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1%。该类产品近三年整体不合格发现率为11.1%、9.5%、7.1%。该类产品中,燃气采暖热水炉不合格发现率最低,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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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爆电气产品抽查结果分析:本次抽查了158家企业生产的159批次防爆电气产品,检验157批次,发现3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3.6%,其中防爆灯具和防爆电机的不合格发现率均超过25%。该类产品自2019年至2021年,整体不合格发现率为25.6%、32.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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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抽查情况

        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35家,有8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27家企业合格。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出厂销售。对不合格企业,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开展质量专项整治。广东省、浙江省等生产企业聚集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辖区内重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严肃处理质量违法行为。

       (三)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不合格企业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2021年家用燃气用具和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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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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