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法明年起实施 国家实验室首次“落实入法 发布时间:2021-12-27

[摘要] 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修订近日正式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包括“国家实验室”在内的新体系首次正式写入法律。

科学技术进步法(下称“科技进步法”)的修订近日正式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包括“国家实验室”在内的新体系首次正式写入法律。

业内人士表示,科技进步法的出台代表了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顶层设计已经建立完成,集成了有关部门的所有政策探索,并很好地衔接了其他法规和国家科技战略布局。

基础研究科研地位显著上升

作为我国科技领域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科技进步法对促进科技事业长足进步、推动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健全科技创新保障措施,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破除自主创新障碍因素等,为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对科技进步法进行修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充分体现我国科技领域改革发展经验成果,全面反映促进科技创新的实践需求。”

最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针对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提升科技人员激励水平等方面作出改进,提出国家支持发展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等新型创新主体,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在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等方面的负担,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科技进步法还首次突出“国家实验室”是重要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要求构建和强化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关键领域和重点方向上发挥战略支撑引领作用和重大原始创新效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要。

“国家实验室首次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提到,而且被列在首位,突出了国家实验室的战略地位。”一位从事生命科学领域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基础研究在最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中的地位显著上升,提出国家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多渠道投入基础研究,给予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经费在全社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总额中的比例,与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建设要求相适应。

为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还要求国家财政建立稳定支持基础研究的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基础研究财政投入,加强对基础研究的支持。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国家强调要对科技创新尤其是基础研究加大投入,并提出2021年基础研究投入增长10%以上。此外,还提出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的政策,完善项目和人才评审机制等,以减少科技人员不合理的负担,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真正的科技创新中。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上海物理技术研究所研究员王建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基础研究是原始创新的核心和关键。“现在政策都已经很到位了,加上法律层面保驾护航,只要能够真正落实即可。”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鼓励科研人才投入基础研究

海南博鳌医学创新研究院执行秘书长、中国心血管医生创新俱乐部(CCI)学术培训部部长张宁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科技进步法的出台代表了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顶层设计已经建立完成,把近几年来的政策创新统一到一个法律框架中,集成了有关部门的所有政策探索,并很好地衔接了其他法规和国家科技战略布局,例如成果转化法等,以确保法律的统一性。”

张宁指出,科技进步法还通过法律落实了包括国家实验室在内的新体系,同时在法律层面明确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制度,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最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中,对科技人才的激励被提到更为重要的高度,要求加快战略人才力量建设,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创新的科学技术评价制度和激励体系;完善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优化科学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完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等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培养、发现、引进、使用、评价机制,实施人才梯队、科研条件、管理机制等配套政策。

除了强调尊重人才、提高科学技术人员的社会地位之外,科技进步法还禁止以任何方式和手段不公正对待科学技术人员及其科技成果。

科技进步法还指出,对于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科学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不发生利益冲突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

在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部分,科技进步法更加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要求企业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知识产权归属和权益分配机制改革,探索赋予科学技术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制度。

目前医院和科研院所正在积极推动科研人员不断进行转化研究。中国科学院院士、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院长樊嘉在上个月举行的一场会议上透露,中山医院通过遴选推荐创新项目,专利推选转化形成闭环。

2020年中山医院一共转化了26项专利,总共签约金额达到130多万人民币。“我们确保科技创新的活力,确保我们的科研人员不断有新的转化研究,并从顶层设计开始,就建立非常好的专利管理系统。”樊嘉说道。

他还表示,80%的专利成功转化之后,相应的所得都会奖励给发明人团队,同时医院也和一些专业的机构共同开展合作,进行专利转化,使这些机构可以获得20%的相关收入,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推进高质量医院的建设。

[ 来源:第一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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