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 | 这两地将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发布时间:2018-12-21

近日,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完善民营企业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制度,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计划》)也于近日出台,到2020年,昆明将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基础性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包括建立昆明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等,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并打造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通知如下:


四川省委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促进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包括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废止阻碍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加强反垄断执法和垄断行业监管,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等。同时要求建立完善民营企业诚信经营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制度,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审查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近万件

公平竞争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四川省公平竞争环境已逐步建立,但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等现象仍然存在。而公平竞争审查,是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有力措施。

去年,四川省建立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目前四川全省已完成近万件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审查清理,废止和修订了200余件。下一步,四川省将开展督导检查,加强执法监督,保证由于各种原因漏审的存量政策措施得到清理,对开展工作不力甚至失职渎职的,将依据相关规定移交有关机关问责追责。

持续对公用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11月27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新法实施后,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适用新法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件,其中不乏民营企业的身影。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呈现的新特点,研判市场监管规律,在案件查办的同时更加注重行业规范。同时,推进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例如在一次行动中,通过对德阳一家天然气公司限制竞争典型案件的查处,改变了该公司限定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燃气设施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限制竞争行为,开放了该市燃气设计施工市场。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对公用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从根本上解决公用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公平竞争问题。

把握好“包容”和“审慎”之间的度

四川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全省信用“红黑名单”将于今年底出炉,新的名单较之前公布的一些信用名单将更加完善。

“完善”体现在哪?从横向看,联合的部门和领域更多,将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一处受损,处处受限”;从纵向看,将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处理机制。例如有一家企业,某一次没有及时缴税被税务机关记入失信档案。其如果及时补缴税款同时承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其失信记录将被撤除,只能在后台看到,不影响后续的经营性贷款等行为。

《意见》还明确,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针对“互联网+”和共享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关键是要把握好‘包容’和‘审慎’之间的度。”上述负责人表示,“关键看是不是有利于这个行业和模式的发展,是不是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日前,《昆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称《计划》)出台,到2020年,昆明将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基础性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包括建立昆明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等,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并打造成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目标:力争进入“国家队”

  

《计划》提出,将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推动、政策引导、激励示范作用,打破信息壁垒和“孤岛”,加快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到2020年,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诚信建设实现突破;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信用环境,成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排头兵,力争进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行列。

  

范围:推进四大层面诚信建设

  

《计划》提出加快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层面的诚信建设。其中,在政务层面将充分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提升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信力。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在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层面,将建立完善生产、流通、电商、交通运输等14个领域的诚信建设。其中,在金融领域将深入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对金融欺诈、骗保骗赔、披露虚假信息、非法集资、逃套骗汇等金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以互联网金融为名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社会诚信建设层面,全面加强医疗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科研等7个领域的信用建设。其中,将建立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和用人单位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公示制度,规范职业中介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黑中介、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在司法公信建设层面将推进法院、检察、司法行政等领域的公信建设。

  

措施:推动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为打破信息条块分割制约,《计划》提出,完善全市各行业、各区域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构建以大数据为核心技术的城市大数据信用平台,实现本市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信用主体信息全覆盖,数据归集、处理、交换、应用等功能全覆盖,实现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公用。包括升级改造“信用昆明”门户网站,开发“信用昆明”手机App,开通“信用昆明”官方微信公众号。

  

同时,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总体要求,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整合工商、税务、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的信用信息,有序推进行业和部门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逐步实现市级信用信息平台与国家、省级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交换共享。

  

值得注意的是,《计划》还将不断扩大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范围,在招标投标、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评先评优和财政资金安排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记录核查和信用报告使用。


来源:信用中国 昆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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