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亚太认可合作组织 生物样本库认可指南》经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批准正式发布,将为认可机构建立生物样本库认可制度,以及实施认可工作提供指导。
《亚太认可合作组织 生物样本库认可指南》由APAC生物样本库工作组牵头制定,CNAS代表为工作组召集人。该指南主要包含生物样本库认可原则、认可实施、ISO 20387:2018《生物技术—生物样本保藏—生物样本库通用要求》的应用、认可范围表述等内容。
生物样本库认可在促进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国家重大研究项目开展、支持政府监管等各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技术支撑作用。各国积极探索建立生物样本库认可制度并寻求纳入国际互认体系。APAC高度关注生物样本库认可制度的发展,一直以来积极研究、探讨和推进。
CNAS代表作为APAC生物样本库工作组召集人,持续开展了系列工作,为亚太地区认可机构建立并实施生物样本库认可制度、获得APAC互认,进而推动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相互承认协议(MRA)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2020年以来,APAC生物样本库工作组经过广泛调研,向APAC提出了拓展APAC多边互认协议范围、纳入生物样本库认可制度的建议。2020年,APAC正式接受生物样本库认可制度纳入APAC多边互认协议范围。此后,APAC生物样本库工作组牵头完成了20余份APAC互认文件修订工作,还牵头制定了《亚太认可合作组织 生物样本库认可范围指南》,该指南于2021年6月发布。APAC表示,“CNAS为推动亚太地区达成共识并开展生物样本库APAC MRA这一新领域工作作出了突出贡献。”
未来,CNAS将继续履行APAC生物样本库工作组召集人相关工作职责,积极推动生物样本库认可政策研究和文件制修订工作,努力提升中国认可机构在国际组织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国际生物样本库认可贡献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