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
记者:通常哪些儿童玩具存在安全问题,容易对儿童造成人身伤害?
刘俊海:家长在日常生活中要特别注意一些玩具,比如边角尖锐、绳子过长、含有小零件的玩具等,这些玩具容易对儿童造成伤害。就我自身的经历来说,有些放在室外的塑料玩具,冬天气温低时容易变脆、断裂,儿童的手容易被割破。还有一些毛绒玩具和孩子常玩的积木等常散发异味,里面可能存在有害物质超标的问题。
记者:儿童玩具出现安全问题,生产者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刘俊海:如果是由于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这属于生产者的过失,按照侵权责任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生产方要承担责任。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不是直接从生产商购买玩具,可以直接找销售者索赔。特别是现在通过网购买到不合格商品时,可以找商家,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店家再去找生产者,这样解决问题的效率更高。如果因为家长没有尽到监护义务,孩子不能正确使用玩具而受到伤害,这属于消费者自己的过失,厂商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邱宝昌:生产者因为生产不合格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伤害,要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要根据造成的损害的程度,比如疼痛、轻伤甚至严重残疾等不同情况,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如果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达到一定金额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其进行处罚,如吊销执照等。
记者:有玩具厂商反映,现在线上监管日趋严格,但在线下还是有问题玩具售卖。监管部门、玩具生产厂商、家长应该如何作为才能减少问题玩具出现?
刘俊海:最重要的还是预警。企业一定要以安全为本、以生命至上,重塑企业的发展战略,改进产品的研发、质量控制、售后服务乃至广告策略等环节。厂商应该倾听孩子家长的声音,在设计每款儿童产品时,如果能在网上召开展示会,征求家长、儿童的意见,可能会减少一部分设计缺陷。商家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也都有孩子,要换位思考,设计出人性化、安全的玩具,这是一个玩具企业是否有责任感的试金石。
在确保没有设计缺陷的基础上,企业要保证材料、工艺过关,并且要在商品说明上列出完整而必要的风险提示。对于有瑕疵的儿童玩具,企业应当及时召回、及时下架,该修的要修,该退的要退,该赔的要赔。为了获得消费者对自己的信任要做到目光长远,才能建立自身尊严与市场信任。
监管部门要依靠法律赋予的行政指导、市场准入、行政监管、行政调解以及行政处罚等权限,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儿童玩具厂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秩序,打造公平透明、诚实信用的儿童玩具市场生态环境。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力度,一定要保证孩子在玩玩具时不脱离自己的视线,不能因为比较忙就像甩包袱一样把孩子交给玩具。家长最好能和孩子一起玩玩具,即能建立亲子感情,也能与孩子很好地交流,提高孩子的智商、情商。
邱宝昌:线下监管确实有一定难度,因为有时候一些问题玩具是由小商贩私自购买经营的。不过线上的监管也并非易事,因为一些网络商家虽然表面上在订单中开的货都是合格的,但在物流阶段可能用不合格的商品冒充,这种情况更难发现。
对于线上线下渠道,监管部门都要负起责任,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很重要一点是应该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及时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要防患于未然,而不是等到事故出现后再去查处。出事以后更要严肃处罚,对违法经营者进行震慑。
另外,家长要意识到,并非通过国家相关认证的产品就不存在问题了,经过认证只能证明商品合格,但不代表就没有因为设计缺陷导致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了问题,企业应该及时召回。即使在合格的前提下,企业也要进行充分的警示说明,除了必要的生产信息,玩具适合哪个年龄段的儿童、不正常使用可能造成的后果等信息,都要标注。
消费者遇到有安全问题的儿童玩具,可以向消协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也专门设有缺陷召回中心,可以向他们反映,实现缺陷产品的及时召回。
我认为在儿童玩具这个问题上,应该用最严的标准保护完全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的人身健康安全,可以借鉴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这些商家不敢违法。
[ 来源:法制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