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个项目纳入《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3-31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要求、水质监测、水质评价、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准适用于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不包括海水淡化、废水回用 水源和直饮水)水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和管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实施之日起,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要求、监测、评价和管理按照本标准执行,不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相关要求。

      编制说明显示,目前,我国没有统一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主要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开展水源保护与管理,上述标准发布实施以来,对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水源地水质标准分别嵌套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需兼顾人体健康、水生生物等不 同功能和保护目标,且不同标准体系制修订时间不同步,水质指标及标准限值不衔接,导致管理进退失据,已难以满足当前饮用水水源地精准、科学、依法管理的需求。

      随着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向纵深推进,水源地水质标准相关问题日益凸显,难以适应新时期精准、科学、依法保护的现实需求。因此,亟需在国家层面制订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不断提升我国水源地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据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三个现行标准中的水质项目,共计 190 项。考虑到危害健康和具有感官效应、污染物暴露水平(即污染物的检出频次、检出浓度水平、超标率)、监测和监管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与现行相关标准衔接等多方面的因素,三个现行标准的 190 个项目中,149 个项目纳入《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41 个项目未纳入本标准。

标准文本包括的 149 个项目,分为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正文中 99 个项目,分为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其中,基本项目 25 项,特定项目 74 项,附录中 50 个项目为调查项目。

基本项目25项

基本项目是指反映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状况和基本要求的项目,即反映我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特征,在饮用水水源地中普遍存在的污染物。

具体如下:pH 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铜、锌、砷、铅、铁、锰、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 硝酸盐、总硬度、菌落总数(地下水水源)、色度(地下水水源)、浑浊度(地 下水水源)、钠(地下水水源)、溶解性总固体(地下水水源)、总α放射性(地 下水水源)、总β放射性(地下水水源)。根据 2015-2023 年全国县级以上地表 和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此类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中检出率高(≥50%) 或超标率高(≥1%)。

另外,考虑到汞、镉、铬(六价)、氰化物具有显著的人体健康效应(镉、 铬(六价)为国际癌症研究机构 1 级致癌物;汞具有较高的生物累积性;氰化物 具有较强的急性生物毒性),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生 19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这四项指标均为需要常规监测的项目,本标准将这四个项 目列入基本项目。 综上,纳入本标准的基本项目共计 25 项。

特定项目74项

特定项目是反映地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特征、在一定时间或特殊情况下存在、 具有一定的毒理学或感官效应,或具有一定检出率的项目。

特定项目选择原则为: 

1、除基本项目外,具有显著健康效应(如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 1、2 级致癌物)或感官效应,或具有一定检出率(10%≤检出率<50%)的项目(55项),具体如下:

硫化物、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1,2-二氯乙烷、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乙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六六六、七氯、毒死蜱、草甘膦、2,4-滴、林丹、马拉硫磷、乐果、百菌清、莠去津(阿特拉津)、敌敌畏、滴滴涕、苯并(a)芘、多氯联苯、氯苯、甲苯、乙苯、二甲苯、1,4-二氯苯、六氯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氯酚、五氯酚、锑、铍、钡、硼、钼、镍、银、铝、铊、钒、钴、硒、甲基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挥发酚、碘化物(地下水水源)、亚硝酸盐(地下水水源)、总大肠菌群。

2、除上述筛选出的项目外,其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正文的项目(19 项)。具体如下:

高氯酸盐、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环氧氯丙 烷、1,1-二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丙烯酰胺、灭草松、乙草胺、呋喃丹(克百威)、 溴氰菊酯、三氯苯、苯、微囊藻毒素-LR(地表水水源)、2-甲基异莰醇(地表 水水源)、土臭素(地表水水源)、大肠埃希氏菌。

 综上,纳入本标准的特定项目共计 74 项

调查项目50项

调查项目是指在局部地区饮用水水源地或特定时间出现、具有一定健康效应但检出率较低或尚不明确,需要开展调查的污染项目。

本标准 149 个项目中,除基本项目和特定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纳入调查项目。共计 50 项,具体如下:

多环芳烃(总量)、二噁英(2,3,7,8-四氯二苯并对二噁英)、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丙烯酸、丁基黄原酸、环烷酸(总量)、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苯甲醚、1,2-二溴乙烷、1,1,1-三氯乙烷、1,2-二氯丙烷、五氯丙烷(总量)、敌百虫、甲基硫菌灵、稻瘟灵、氟乐灵、甲霜灵、西草净、甲萘威、涕灭威、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乙酰甲胺磷、环氧七氯、β-萘酚、双酚 A、二(2-乙基己基)己二酸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丙烯腈、丙烯醛、三氯乙醛、戊二醛、硝基苯、二硝基苯(总量)、硝基氯苯(总量)、四氯苯(总量)、1,2- 二氯苯、异丙苯、2,4,6-三硝基甲苯、联苯胺、2,4-二氯苯酚、氯化乙基汞、四乙基铅、水合肼、钛、铀、镭-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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