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个项目未纳入《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5-09-17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标准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要求、水质监测、水质评价、实施与监督等内容,准适用于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不包括海水淡化、废水回用 水源和直饮水)水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和管理。
自实施之日起,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要求、监测、评价和管理按照本标准执行,不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相关要求。
据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三个现行标准中的水质项目,共计 190 项。考虑到危害健康和具有感官效应、污染物暴露水平(即污染物的检出频次、检出浓度水平、超标率)、监测和监管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与现行相关标准衔接等多方面的因素,三个现行标准的 190 个项目中,149 个项目纳入《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41 个项目未纳入本标准。
149个项目纳入《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未纳入本标准的项目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