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印发意见 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19-05-28

吉林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根据《实施意见》,该省将按照国家“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要求,强化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着力优化质量认证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发展和服务模式,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能级。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大幅增加,全省通过认证的企业组织达到1万家,获得认证证书达到两万张以上,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产值达到50亿元,形成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食品农产品认证的区域效应和品牌效应初步形成。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全省各相应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其要完成的4个方面主要任务:加强质量治理能力建设,抓好重点领域质量认证工作,优化质量认证营商环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吉林省政府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健全完善吉林省检验检测认证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健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机制。各地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省、强市、强县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检查,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中国质量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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